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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新办法发布 每人每年最高可奖5000元

时间:2017-12-22 10:0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陈霞 报道:昨日,在经过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十堰2018版《十堰市城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对外发布,和2017年的有奖举报办法相比,该《办法》新增了“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等内容和条款。

据了解,为进一步净化十堰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从今年5月1日起,城区开始实施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市民可将在城区道路上拍摄的车辆违法视频提供给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违法举报中心,通过审核确认后,将分别对每一起交通违法的举报者给予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奖励。

自有奖举报办法实施以来,到今年12月中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违法举报中心共接到2000余位市民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2万余起,目前已兑现奖金30余万元,维护了十堰文明城市的形象,改善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按照《十堰市城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实施办法(试行)》(2017版)规定,该办法将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11月中旬,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版《办法》拟订后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昨日,在征求市民意见结束后,正式对外发布。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实施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有所变化。其中,在举报范围中增加了“举报轧越导流线行驶的,将给予50元奖励”、“举报货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提高了奖励金额的上限,“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

新《办法》设定的举报范围仍限于城区张湾、茅箭、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范围区域,举报方式也沿用之前的互联网举报、微信举报和来访举报;在证据要求上,要求举报者必须提供时长不超过30秒、大小不超过30M的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