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通讯员 石采正 报道:9月以来,受持续降雨影响,我市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农业和各项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灾情发生后,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多方筹措,争取资金近9000万元用于抗灾救灾工作。
据了解,灾情发生后,市财政部门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受灾乡镇实地察看灾情的同时,积极筹措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物资采购,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充足。同时,会同民政部门积极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报告,争取到约6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约16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为把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紧急印发 《十堰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强化救助款物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平均分配,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与此同时,为确保对口救灾帮扶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财政局组织精兵强将深入竹山县深河乡协助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并挤出机关经费用以帮助深河乡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灾后生产恢复,为该乡抗灾救灾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