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2014年11月24日竹溪县安委会办公室接县质监局报告:县质监局在对竹溪县中医院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正在使用的三台病床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县质监局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竹溪县中医院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消除隐患。该指令书下达后,县质监局多次督办无果。无奈之下,县质监局将该情况向竹溪县安办进行了报告。县安办接报后,立即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规定的“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向竹溪县卫计局发送了安全隐患督办函,要求其切实行业管理职责,迅速督促县中医院切实采取相应安防措施,对三台电梯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县安办派人主动到县卫计局进行督办。在县安办及时界入下,县卫计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约谈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在多方督促下,县中医院迅速整改了隐患,并主动向质监局缴纳了罚款。
类似情况,县安办已处理多起。2014年,竹溪县安办主动发声,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在重大隐患整改、生产事故查处,非事故类执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公共安全等领域,凝聚部门共识,缩小监管盲区,先后督办重大安全隐患5起,整改到位5起,牵头查处事故和非事故类执法案件24起,参与重点项目建设5个,参与组织开展清水行动、水陆交通、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场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管道整治16次,接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问题来电、来访投诉10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