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周仑 报道:记者从十堰市商务局获悉,2024年“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以下简称“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第一轮第二批次将于2月29日24时过期,市民若领到了消费券需在29日24时之前使用。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分两轮若干批次发放。第一轮两批次分别于2月13日、2月23日开始投放。第一轮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第二轮消费券的投放使用时间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此次“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两种类别。商超券包括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发放服务平台包括美团、抖音、翼支付、建行生活4个平台。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时),逾期作废。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发放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