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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咨询卷烟店暂停营业需要提前申请吗?相关部门回复

时间:2023-02-22 08:2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陈晓 通讯员 尚宏博 报道:“我经营了一家烟酒店,近期有事要去外地,经营的店铺要暂时停止营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吗?”近日,我市卷烟零售商户马某提出疑问。

市烟草专卖局表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因此,马女士应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应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应提前提出申请。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