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何利 黄锋 报道:一公司借款1300余万元,在债权人依法接受其抵押的厂房、土地以抵偿等额债务后,该公司仍将厂房作为车间占用,并将部分车间租给他人使用。11月24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11月24日上午8时30分,一队闪着警灯的法院警车停靠在白浪经济开发区某实业公司厂房前。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30多名执行干警,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按照执行预案,迅速在涉案厂房周围拉起警戒线,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举措。紧接着,法院工作人员开始对该公司各个厂房、车间、房屋进行逐一清场。在让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后,执行干警和公证处人员对厂区内情况及物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逐项清点物品后,制作《腾退房屋物品清单》,并由搬运公司进行专业搬运。

据了解,该实业公司在向十堰某投资公司和史某某等人借款1300余万元后,经多年催要未果。该投资公司在向茅箭法院立案起诉后,茅箭法院依法判令实业公司偿还投资公司和史某某等人1300余万元及利息,但实业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投资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拍卖实业公司抵押的厂房、车间及土地,但经两次拍卖,均流拍。茅箭法院依投资公司和史某某等人申请,将涉案土地及房产以820万元裁定给申请人抵偿等额债务。
2020年10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下茅箭法院将涉案房产、土地过户至申请人名下。但房产、土地过户后,被执行人一直占用上述土地及房产生产经营,未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
2021年10月9日,茅箭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布清场公告,责令占有人迁出涉案房产、土地,但该实业公司及承租人未自行迁出。2022年11月15日茅箭法院依投资公司申请,再次发布清场公告,并于11月24日组织干警强制清场。
该投资公司负责人表示,茅箭法院对本案启动清场程序,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此,史某某等人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

近年来,茅箭法院持续打击失信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快办案速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