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闵波 实习生 杨岚岚 报道: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评议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下一年度评价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底。群众可对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职能部门提供便民服务的基层站所做出“满意”和“不满意”评价。对“不满意”评价,可从办事成效、办事体验、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选项中勾选不满意原因,也可根据实际手动输入不满意原因。
全市130个乡镇(街道)1408个服务窗口均有“便民服务群众评”二维码。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基层站所窗口现场办理的,可通过微信扫“便民服务群众评”二维码进行服务评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可通过“好差评”系统线上评价。
“群众评”实行实名制,评价人身份信息及评价内容仅由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掌握,并严格保密。根据群众评价情况,服务口碑好、质效高的乡镇(街道)和窗口,参与“便民服务十优乡镇(街道)”“十优满意窗口”评选,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据了解,开展“群众评”活动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增强基层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