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堰市优秀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创文指挥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水平,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突出“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结合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的具体要求,创作一批突出思想性,兼具艺术性、观赏性的公益广告作品。
1. 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2.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包括伟大建党精神在内的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伟大精神。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简约适度的良好风尚,树立饮食健康、生活自律、心态平和的科学理念,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塑造诚实守信风尚,普及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环保理念。
6. 反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倡导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
二、工作任务
1. 各县(市、区)创文办
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各4件(3个平面类、1个视频类)、经开区3件(平面类)。其他县(市、区)各3件(2个平面类、1个视频类)。
2. 行业部门及重点单位
十堰日报社平面类2件,十堰广播电视台视频类2件,市城管执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卫健委、市公安交管局各2件(视频类1件、平面类1件),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平面类各2件。
3.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告设计公司、广告创作爱好者等其他社会公众
上报内容和数量不限。
三、评选标准
1. 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
2. 作品应紧扣征集主题,突出思想内涵,彰显价值引领;应体现时代特征,融入日常生活,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创意独特、含义深刻;应符合大众审美,兼顾艺术性、观赏性、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便于受众接收和社会传播。
3. 作品避免出现明显的地域特征和行业特点,适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传播。
4. 每件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杜绝侵权或其它不当行为。
四、作品类型
1. 平面类(包括海报、漫画、户外景观式设计图等,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2M)。
2. 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片等,画质分辨率不低于720P)。
五、实施步骤
1. 推荐报送。5月上旬各单位精心组织推荐,将上报作品设计图及《公益广告作品报送表》发送至市创文办宣教处邮箱:scwbxjc@163.com,联系人阳磊,联系电话8602439,上报截止时间6月5日。
2. 评比表彰。6月上旬市创文办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由下至上、层层推荐、统一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最终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给予资金奖励,获奖情况将纳入季度文明单位考评和市域文明指数测评特色创建加分项。
3. 成果运用。各地各单位作品获奖情况纳入二季度文明单位考评和市域文明指数测评特色创建加分项。所有获奖作品纳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予以优先刊播,并择优向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推荐。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刊播、宣传等权利。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层层宣传发动,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职责,精心策划设计,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报送一批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对行业新理念、新思想的引领性宣传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浓厚氛围。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2年5月8日

公益广告作品报送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