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郑哲 朱琳娜 报道: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又成了很多大人小孩争相选购的物品。但烟花爆竹并非谁都能卖,无资质经营属于违法行为。1月20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派出所在持续开展的“找堵防”专项行动中,发现一家水果店竟然“兼职” 卖起了烟花爆竹。
20日14时许,均州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远远看见一家名为“四季鲜果店”的水果店门口,聚集着5、6名小孩在选购什么东西。敏锐的社区民警迅速进入店内查探,店主见到进来的警察,神色异常慌张,手里开始紧张地拾掇着。
“你这卖的是什么?”见被抓个正着,店主半掩饰半恐慌地答道:“没什么啊,就是卖点小孩玩的烟花嘛。”
“你这明明是水果店,怎么能卖烟花?请你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给我看下。”见民警要证件,店主开始心虚,小声应答道:“那...这个没有...”
民警径直走进店内仓库,发现在堆满水果的角落旁,还有10余件未售卖出去的烟花。发现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社区民警迅速向所领导汇报。均州所迅速组织案件民警进一步开展调查。原来,店主周某经营着一家水果店,见临近年关,又逢孩童寒假,便想在店铺内顺便卖些烟花,挣点儿小钱,谁知小店的烟花爆竹业务尚未开张,就遭到了民警的查获。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危险品已被依法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