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季栋 实习生 黄裕涵 报道: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拒缴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告上了法庭。最近,北京小镇6户业主,就因此收到了法院判决。
13日,位于北京南路的北京小镇传出消息:6位业主,先后收到了法院判决。判决书显示,这些业主必须足额缴纳之前欠缴的物业费,以及滞纳金。

据介绍,北京小镇共有居民884户,是北京南路最大的小区之一。该小区物业费分为多个标准,分别是每平方米0.40元、0.60元和0.70元,带有电梯的楼栋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1元。和周边同等档次小区相比,该小区物业费较低。长期以来,一些业主以物业服务不满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认为物业管理不善,居民楼楼顶漏水而物业始终没有进行维修等。”该小区物业经理陆先生告诉记者。陆先生称,拒缴物业费的居民达到了70余户。
在拨打催缴电话、发短信、张贴缴纳物业费函、以及雇请第三方催收后,拒缴物业费的绝大部分业主补缴了物业费。但其中6户业主仍然拒缴物业费。最后,物业公司将这批业主告上了法庭,随后,法院进行了判决,责令这些业主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据介绍,这6户业主,欠缴物业费最少的共2000余元,高的达到了6000元。
“居民缴纳的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的安保、保洁以及基础设施的维护等。缴纳物业费是为了营造更好的环境,也是居民应尽的义务。”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因拒缴物业费被告上法庭的事在十堰并不少见。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在之前的采访中曾表示:业主通过拒缴物业费表达不满的方式欠妥,小区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履职情况。可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对物业提供的服务进行表决,如超过“双过半”以上业主对物业不满,同意取消《物业服务合同》,即可解聘现任物业,公开招聘新物业进驻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