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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信用卡套现“投资”,竹溪女子被骗30多万元

时间:2021-05-12 15:29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报道:自以为认识了一位能带自己发家致富的人,孰料对方却是一名十足的大骗子。竹溪县女子李某拿着从信用卡套现来的钱“投资”,结果被骗走30多万元。案发后,警方成功抓获了行骗男子。目前,法院对这名行骗男子进行了宣判。

2017年5月,竹溪女子李某到云南旅游,途中遇到了林某某并与其相识,林某某自称是厦门某知名高校的毕业生。双方互加了微信,还相互留了手机号码。旅游结束,双方一直保持着联系。2017年至2018年间,双方分别在西安、厦门、武汉等地见面。

2020年2月3日,林某某打电话向李某借钱14000元,3天后,林某某将这14000元还给了李某,同时还给李某发了个188元的红包以示感谢。林某某的这次借钱、还钱,进一步取得了李某的信任。之后没多久,林某某开始网上赌博,因输钱太多无法周转,他便决定从李某处行骗以筹钱翻本。

于是,林某某便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李某联系,表示可以带李某一起挣钱。每个月月底分红,盈利在20%到30%之间。对方的这个承诺,让李某很快便动了心。得到李某的同意后,林某某从自己的微信好友林某处获得收钱二维码、网购链接、微信小程序付款链接等发给李某,让李某通过这些渠道向其转款。

实际上,李某手中并没有多少钱,但为了跟着林某某一起“赚钱”,他开始用信用卡套现的方式来获取资金。据统计,自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4月23日,李某通过从各个银行信用卡套现或者网贷的方式获取资金后,共向林某某发送的各种“二维码、网购链接、微信小程序付款链接”转账378319.87元。

取得上述钱款后,林某某于2020年2月8日、2月13日、3月19日以“分红”的名义给李某“返利”730元、1380元、22682元,共计24792元,剩余353527.87元全部充值到赌博平台,在输掉全部钱款后不再和李某联系。李某多次联系林某某无果,于2020年5月8日向竹山县公安局报警。

2020年6月5日,林某某被厦门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抓获,6月6日被竹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经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日前,竹山县人民法院对林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展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法院公布的一审判决显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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