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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直播|小产权房楼下设杆收费 居民认为不合理 村委会回应

时间:2021-05-09 08:4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小区出入口。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王琪 报道: “我前几天开车出去忽然发现小区路口设了一道起落杆,本小区居民竟然也要收费,我觉得很不合理。”7日,家住红卫大炉子路炉子村的市民王先生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王先生介绍,从2018年开始,小区入驻了一家物业公司,按照每个月30至35元一户收取物业费。“我们这一片全是小产权房,一共有400余户居民,小区最里面还有一所小学。前几年,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将小区中间一块土地治理改造成了停车场,我们停车方便了许多,但最近物业开始收取停车费,不仅收取停车场的停车费,还要收取我们楼下停车位的停车费。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写着楼下是供我们住户使用的公共区域,他们凭什么收费。”王先生说道。

停车收费标准。

8日上午,记者来到大炉子路炉子村看到,一条通往炉子小学的道路路口设有进出口道闸,道闸右侧有一个收费室,收费室门边放置了一块收费标准表。表中注明临时停车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至一个小时收费3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封顶15元。小区居民按照一个月100元来收取停车费。

沿着小区道路往里走,在小区正中间有一个停车场,王先生说这个停车场此前也没收过停车费。王先生指着一栋居民楼楼下的空地说,“他们要把我们楼下空地都施划成停车位,然后收费。”

小区内部停车场。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内的十堰泓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张伟回复道:“为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我们跟炉子村村委会一起制定了规范停车方案。而小区内的房屋全部都是小产权房,居民楼外的公共区域不是属于业主所有,业主此前跟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说公共区域可供他们使用,但公共区域的产权并不属于开发商,他无权划分使用权。经统计,小区共需停车位140余个,但目前停车场只有110余个停车位,我们只能利用其他公共区域施划停车位,确保居民都有地方停车。后期收取的停车费用我们会用来进行物业管理和公共区域的维修管理。”

炉子村副书记李海军也表示,“此前小区道路两边停满了车辆,晚上经常有居民因停车位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而小区内还有一所小学,学生上下学十分不安全。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是必行之举。我们也一直在从中协调,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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