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通讯员 曾杰 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市立足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出台《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件,运用法治力量促进文明行为的养成。
为了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保障《条例》落实见效,市四方山生态公园管理处于近期因地制宜开展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醒目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板摆放在景区出入口处,55条内容清晰可见。20余名佩戴着文明劝导员标识的干部职工穿梭在景区各个角落,向市民游客分发印制的《条例》宣传彩页,耐心地宣讲着《条例》的实施时间、市民需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同志,请等一下,你刚刚扔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请你予以清理,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工作人员一边责令游客纠正不文明行为,一边向其解读《条例》的具体条款,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治理。
据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工作方式由以前的“软引导”逐渐转变成了现在的“硬约束”,《条例》已成为职能部门管理城市的“硬核武器”,当道德教育无法达到感化效果的时候,法治的威慑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希望借助这把“标尺”,进一步规范市民游客,提升城市文明指数,厚植文明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