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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直播|全款买房四五年户主不是我 开发商:半年内解决问题

时间:2021-03-11 10:04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东城之光现代城小区。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季栋 报道:“房子全款买的,已经住了四五年,近期突然发现户主不是我自己,现在急得我整晚睡不着觉。”近日,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接到茅箭区襄阳路东城之光现代城小区二期多位业主的反映,称他们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存在一房多卖及被法院查封的情况。

业主:全款买房四五年,突然发现房子不是自己的

2017年9月,市民赵先生在襄阳路东城之光现代城小区全款买了一套住房,并于购房当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说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一年内办下房产证(当时两证尚未合一)。听了开发商的承诺,赵先生兴高采烈地装修新房,并于同年11月入住。

“入住没多久,小区物业通知我去物业公司交水电费。当时我就纳闷:为什么我家没有电卡,要去物业公司交费?后经询问,物业公司表示房屋还没有网签,水电还未入网,使用的是临时水电,所以水电费只能在物业公司交,并承诺2018年完成房屋的网签备案及水电入网。”

到了2018年,房子还没网签备案,水电也没入网,赵先生多次询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方一年推一年,直至2020年10月,问题仍未解决。这时,赵先生坐不住了。

2020年12月4日,赵先生到不动产部门查询自己的房屋状态,结果差点惊掉他的下巴。“我发现,自己的房屋竟然被法院查封了,并且这套房屋在我购买前已经被开发商卖给他人,户主根本不是我。”赵先生说。

记者从赵先生出示的《十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查询结果上看到,赵先生于2017年9月全款购买了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东城之光现代城小区一栋1单元的一套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却显示,这套房屋在2016年5月20日就进行了登记,权利人为十堰市茅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抵押情况显示为无抵押。

查询结果还显示,该套房屋在2020年11月3日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

开发商:企业存在抵押纠纷,半年内解决问题

除了赵先生,记者采访了该小区其他业主,他们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这些业主说,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一房多卖以及被法院查封的问题后,他们都曾去东城之光现代城小区营销中心讨说法,但一直见不到开发商的人。

“我们小区销售是开发商请的销售公司,开发商根本见不到。”赵先生说,他辗转找到开发商一位刘姓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只能等小区三期房屋销售后,才能对他的房屋进行备案解封。

业主薛先生表示,开发商这样的回复让他们无法接受。目前,他们已将情况反映至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等部门,但暂时还没接到相关部门的消息。由于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他整夜睡不着觉。

情况是否如业主所说,记者联系上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家林。刘家林说:“由于某些原因,企业当时100余套房屋抵押出去,由于资金暂时没还请,对方将我们起诉至法院,法院对房屋进行了保全。因此,并非一房多卖,只是抵押纠纷。”

“茅箭区相关部门及我们公司都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问题正在解决中。”此外,刘家林表示,他们三期项目正在建设中,企业不会逃避,所有问题将在半年内全部解决,请这些业主放心居住。

昨日,记者从茅箭区工作专班获悉,截至目前,100余户业主中已有20余户的房屋问题得到解决,办理进度也将及时向业主通报。

部门:开发商涉嫌违规销售,正在调查处理

东城之光现代城开发商是否涉及违规销售?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市民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目前,他们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市住建局法规科。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记者又与市住建局法规科取得联系。对方一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将相关材料移交至市城管执法委,市城管执法委将进行调查,根据查处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委表示,已收到住建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但由于还缺少部分材料,两个部门仍在沟通中。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