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 张玲丽 王琴报道:“检察官哥哥姐姐,你们好!快请坐,我来给你们倒水。”1月20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小龙、小星 (均为化名)家开展不捕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回访帮教时,见到孩子们热情礼貌地打招呼,心里倍感欣慰。
去年11月27日,小龙、小星等6人(其余4人均不具备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从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来到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一家手机店实施盗窃。次日,小龙、小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该案移送审查后,承办检察官经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龙、小星的父母均在外务工,平时对他们疏于管教,两人初中毕业便辍学务工,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导致他们误入歧途的主要因素。鉴于两人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明显的认罪、悔罪表现,其监护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本着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孩子们未来的路还很长,作为监护人,你们要督促孩子们加强学习,帮助他们做好未来规划。”在对两人开展亲职教育和不捕训诫过程中,检察官向其父母建议道。
为促使二人顺利回归社会,该院根据他们自身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帮扶教育方案。回访中,检察官与小龙、小星的监护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二人近期的思想动态、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况。 “孩子说喜欢汽修行业,我们准备年后让他去学习。” “小龙回来后感觉懂事多了,目前在一家工厂上班,收入稳定,这还得感谢检察官们对孩子的帮助。”聊到孩子们的成长和改变,小龙、小星的家长感激地说。
“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如果构罪即捕,对我们来说简单、省事,但如果一诉了之,这些孩子的人生将因此改变。我们更希望通过教育感化,让他们拥有一个崭新的开始。”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阶段,该院将持续对两人开展跟踪帮教,不断提升帮教成效,预防二次犯罪,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