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巩固酒驾醉驾整治成果,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现对全市第四批“零酒驾”创建单位公示如下:
一、“零酒驾”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十堰市东风第四中学
十堰军昇路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竹溪县安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酒驾”社区、街道
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均州路社区
“零酒驾”,不止是目标和承诺,是实践与行动。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打造平安十堰贡献力量。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关注、监督并参与创建活动,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