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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乱象突出、车辆无序停放、交通事故频发 交管部门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时间:2020-10-23 08:3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报道: 针对共享电动单车随意乱停放、违规上路等交通乱象,市公安交管局近日约谈了哈啰、青桔、美团三家共享电动单车企业十堰地区负责人,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据了解,我市城区从2018年底出现共享电动单车。截至目前,城区共有哈啰、青桔、美团三家企业投放共享电动单车17000辆,在带给市民便捷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带来了一系列影响。

约谈告诫会上,市公安交管局通报了实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现象:骑乘人员人车混行,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现象严重;骑乘人员违规载人现象普遍;存在未成年人驾驶、竞驶的问题;存在停放无序,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车问题;企业未有效、积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未经许可、备案违规投放问题;骑乘人员肇事后,企业不配合处理,赔偿、查询困难等。

市公安交管局还通报了近期发生在城区的4起共享电动单车典型交通事故。这4起交通事故均为骑行时撞伤行人,其中有2起为肇事后逃逸。据不完全统计,城区平均每天发生共享电动单车事故5起左右,一个月150起左右。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表示,希望三家共享电动单车企业完善许可、备案手续;限量投放,在城区合理布局;认真履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骑乘行为,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积极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对于违规骑乘者和违规停放的共享电动单车,市公安交管局将采取暂扣、处罚、限制投放、建议政府取缔等措施加强管理。

三家共享电动单车企业十堰负责人在签收约谈告诫书后均表示,一定加强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对车辆规范停放的监管,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共享电动单车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共享电动单车使用规范及交通安全的宣传,提升用户素质,共同营造守秩序、讲文明的共享氛围。

违规载人。

一座城市的共享骑行考验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杨建波 报道:2018年12月,哈啰共享电动单车率先在我市城区投放。随后,青桔、美团陆续进入十堰市场。截至今年10月,城区共有共享电动单车17000辆。在市民享受打通“最后一公里”便捷的同时,又出现新的问题,随意乱停放、不按规定骑行、交通事故频发……

城区一年多投放17000辆共享电动单车

10月21日8时许,人民路上车流缓慢,家住朝阳路何家沟的梁君掐着时间下楼,在小区门口扫了一辆共享电动单车,避开机动车道上的拥堵,朝着三堰骑去。10分钟后,梁君骑到单位楼下,离上班打卡时间还有10分钟。

如果开车上班,按照她当天走的路线,至少需要20分钟。如果遇到大堵车,时间可能会更久。梁君觉得街头这些共享电动单车非常方便。

杨平是代驾司机,以前他每天晚上出门代驾都要自带一辆电动车,现在满街都是共享电动单车,他不再带电动车。“代驾后,骑上共享电动单车就可以回家,人轻松了,单子也多了!”

2016年是共享单车发展迅猛的一年,截至当年底,全国共享单车已有数百万辆。我市街头开始出现共享自行车,是在2018年年初。由于我市山城的特点,共享自行车在我市遇冷。2018年12月,蓝白相间的哈啰助力单车率先进入我市城区。

梁君第一次试骑之后,就决定上班放弃开车,改骑共享电动单车,既环保,又不用担心在路上被堵。

细心的市民发现,这批“共享小蓝”,一夜之间就“占领”了我市许多路口和重要路段。

随着“共享小绿”青桔和“共享小黄”美团先后加入,截至2020年10月,我市城区共投放共享电动单车17000辆。其中,哈啰6000辆、青桔3900辆、美团7100辆。

违规骑行。

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出现一些新问题

共享电动单车因其绿色、环保又快捷、方便,赢得很多市民的喜爱。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它在为市民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使用中也存在不文明行为。

“塑料菜篮严禁载人”“16岁以下禁止骑行”,即便共享电动单车在显眼位置贴着“禁规”,不自律的使用者还是随处可见。

10月20日20时许,在三堰万秀城广场,两名七八岁的男孩和一名同龄女孩,分别骑着哈啰电动单车在广场上追逐。其间,两名小男孩因故意往一块骑,一辆车的前轮与另一辆车的后轮别在一起,在一边看护的家长跑上前扶住其中一个即将摔倒的男孩,才避免发生受伤事件。随后,家长们又放任3个孩子继续骑行,仅叮嘱“好好骑,别闹”。

此外,街头巷尾随处停车现象更为普遍,占用机动车道等情况屡见不鲜。

伴随着车辆增多,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10月18日15时40分,市民吴女士在三堰公交车站附近被一个骑美团共享电动单车的男子撞倒(载一名男子)。事发后,两名男子声称带她去治疗,后以找人借钱为由逃逸。

10月17日11时27分,在朝阳路与宜日路红绿灯处,一名17岁的程姓男孩骑青桔共享电动单车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某撞倒,致刘某两颗牙齿脱落。

据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不完全统计,城区每日发生共享电动单车事故5起左右,一个月近150起,而此类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很大。

随意占道。

共享电动单车上路考验着共享文明的治理

共享电动单车被使用过程中,不但体现着使用者的文明,更展现着这座城市的整体文明。市民既是使用者、受益者,也应该是养护者和守护者。

然而,随着市民对这一新生事物新鲜劲儿过去,呵护它的心也不再那么强烈。乱停放、干扰公共秩序等问题陆续出现,不仅给市容管理带来难度,更给市民自身的顺畅出行带来麻烦。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单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个别家长对此置若罔闻,还帮孩子扫码租车。

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城管部门和交管部门先后对3家企业进行约谈,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予以查扣。相关企业均表示,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将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但不文明、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

据悉,到2020年7月,仅哈啰出行旗下的哈啰单车就已入驻360多个城市,用户累计骑行237亿公里,累计减少碳排放量近280万吨。在很多城市,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采取的是备案制,只要市民扫码,就能查询到共享单车的身份是否合规。同时,共享单车也有定位系统,不管被藏在何处,管理人员都能随时定位到它的位置。

共享电动单车虽在我市过了“试用期”,但要它发挥好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还需使用者、管理者及这座城市多管齐下,切忌“放就乱,管就死”。这不仅能促进市场发挥好自身作用,也能体现全社会科学规划、管理的能力。

违规停放。

□相关链接

共享电动单车如何上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上路行驶要走非机动车道,遇到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过马路,不得驶入快车道和机动车调头点调头。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此类车辆。

共享电动单车发生事故可理赔

据我市3家共享电动单车运营商介绍,每一辆电动单车都购买有保险,骑行人在订单开始后,保险即生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有骑车人受伤和撞伤他人的,要立即报警,并可以在48小时内通过APP或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理赔。

哈啰单车:意外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10万元,意外医疗险最高为1万元,三者责任(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10万元。

理赔服务热线:4009024365。

青桔单车:意外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10万元,意外医疗险最高为1万元,三者责任(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10万元。

理赔服务热线:4000555666。

美团单车:投保两家保险公司,意外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40万元,意外医疗险最高为1.5万元,三者责任(伤残/身故)最高保额为40万元。理赔服务热线:400618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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