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日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下发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这是该局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通知明确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根据企业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企业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企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企业,其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相关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公示期间不予修复。对公示期满三个月且环境违法行为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下达《信用修复通知书》,提醒、督促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支队成立企业环境信用小组,对照失信企业清单进行任务分工,明确失信企业整改情况,优化、简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指导帮扶企业办理失信修复,并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台帐。对信用修复企业,将在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方面等免于被失信惩戒。同时企业信用修复后将享受一些鼓励性政策,以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宣教中心 叶相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