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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 十堰一药企老板被判刑4年6个月

时间:2020-05-14 10:12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朱方正 张君 张捷 通讯员 耿海涛 报道:疫情期间,很多行业遭遇经营困难,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手段侵害市民的钱袋子。在“5·15”经侦宣传日来临之际,市公安局发布一些典型案例,并对常见经济类犯罪进行了梳理总结,提出防范建议,希望广大市民在生产生活中注意辩别,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 城区一药企老板被判刑

蔡某是城区一药业公司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期间,蔡某及其公司经理占某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办理产权证、扩展业务等为由,向社会公众宣传其投资理财项目,并承诺月利息1.5%至2%。

4年间,蔡某在全国各地讲课,宣传其公司的投资返利模式,吸引150余人投资,共吸收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还本付息、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公司经营。后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造成3500多万元资金无法偿还,不少受害群众向蔡某追讨欠款,并陆续开始投诉。

2017年初,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两个月的连续侦查,于2017年2月21日成功侦破这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占某被抓获并刑拘。不久,潜逃的蔡某也被抓获归案。

近期,经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蔡某、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各受害人。该药业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20万元。

养殖大户非法吸收百万存款 窟窿太大携妻外逃

5月12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张某某执行逮捕。面对民警,张某某平静地说:“真得感谢你们,这几天虽然是在看守所,但我吃得香、睡得香。外逃这几年,我过得人不人、鬼不鬼,从见到你们那一刻,我就彻底解脱了!”

5年前,张某某是郧阳区茶店镇、青山镇一带有名的养鸡大户,风光无限。但不断膨胀的欲望,带来的却是盲目的自信;一味扩张业务,换来的却是不断增长的财务赤字。很快,张某某陷入拆东补西的无底洞。为了尽快搞到资金,2014年下半年,张某某成立了“君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办公地点,有营业执照,对外谎称自己在发展事业,村民可以把钱存到他的公司,坐收高额利息,犹如“原始股”。

很快,能说会道的张某某吸收到100多万元,可这些钱连支付其拖欠的借款都不够,更别提支付村民们的利息了。2015年初,深知自己窟窿太大、无力回天,张某某带着妻子,背负着200余万元债务跑了。

2017年初,郧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式立案侦查,并将张某某上网追捕。

张某某被抓后说,外逃的5年里,他“吃不好、睡不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潜逃期间,张某某不敢联系儿女、亲友,偶然得知自己年迈的母亲病重,他连个问候电话都不敢打。平时在大街上看到警察或者听到警笛声,他都两腿发软、走不动路。平日即使受了欺负,也不敢反抗,生怕别人拽他去派出所。张某某下过黑煤窑、干过小工,直至3年前走投无路,回到老家河南省三门峡市。

自立案后,郧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多次对张某某开展专项追逃研判工作,因其反侦查意识极强,苦无进展。日前,郧阳警方依靠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再次深入细致地梳理张某某案子的相关线索,发现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一农贸市场卖鸡的男子与张某某的特征非常吻合。

五一前夕,郧阳经侦民警直奔三门峡。经过两天蹲守、暗中调查,民警确认该可疑人员就是潜逃5年的张某某。原来,张某某在老乡的帮助下,在三门峡交口乡一个山沟里又办了一个小养鸡场。4月30日,当张某某骑着三轮车去喂鸡时,民警将其控制。

“不许动,我们是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被摁倒在地的张某某没有反抗,长叹一口气道:“我就不应该跑,也不应该躲,借给我钱的人,都是出于信任,关系也都很好,到头来,母亲病了我都不能看望,真是不忠不义不仁不孝。这几年,我一直备受良心的折磨。今天,我的内心可以解脱了。”

实体店铺高息为饵非法集资2500余万元 十余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被判刑

2015 年9月,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郧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尚未核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其负责人郭某即安排工作人员在郧西县城区以财商财富的名义,通过在街头、店面大量散发宣传单(彩页)、业务员宣讲、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以投资理财为名,采取债权转让的方式,以支付年化收益7%至17%的高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至2016年4月,因不能按期兑付停止营业为止,共向400多人吸收资金25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直接损失2200余万元,绝大多数群众投进去的钱血本无归。

据办案民警介绍,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在郧西经营期间吸收的资金全部进入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并根据武汉公司的安排进行经营,主要根据武汉公司提供的宣传单、视频进行宣传,其所有开支由武汉公司支付。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大量吸收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并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损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据了解,郭某等十余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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