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4月14日起,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住建局、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重点企业服务中心、十堰日报社等12家单位开展巡察,每家单位巡察时间为20-30天左右。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5个巡察组的通联方式见下表。

中共十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