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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郧西男子网上造谣疫情!被拘4日!

时间:2020-01-27 15:0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王小红 特约记者 张捷 报道:1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类网上造谣案件,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24岁的违法行为人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之处罚。

1月26日12时许,郧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例行网上巡查时发现,一昵称为“XX”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疫情的不实贴文。

获悉此贴文后,郧西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秦汉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两名分管副局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启动落地核查机制,组织城关派出所、网安大队等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管控及案件查办工作。经过6个小时网上网下紧张核查工作,快速查清案件事实,于当日21时将违法行为人高某抓获拘留。

经查,1月26日中午12时许,高某在网上浏览信息时,看到有人谈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话题,在未经求证的情况下,便编辑发布在新浪微博上,以吸引眼球。致使多人浏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群众恐慌。

在此,网警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大家在疫情面前要格外保持冷静理性,广大用户应从疾控或医疗机构、权威新闻媒体了解疫情信息,相关防疫信息以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不要听信谣言,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提高警惕和识别能力。

( 责任编辑:叶岚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