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 报道: 26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确定十堰两家医疗机构为第13批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医院看病就医可享受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报销。
近日, 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确定第13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此次全省新增51家医疗机构,十堰两家医疗机构入列,分别为十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茅箭区白浪东路一号)、茅箭区武当路街办铁三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武当路36号)。
据了解,此前,十堰共有16家医疗机构列入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城区1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