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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暨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昨日举行

时间:2019-07-25 07:48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见习记者 王堂 通讯员 周明 叶立霞 明海 报道:为进一步落实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房地产明码标价政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24日上午,张湾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张湾区清理规范转供电暨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局长李兴明,张湾区副区长李炎涛,张湾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强,十堰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张湾辖区转供电执收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会议领学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区房地产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方案,对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和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和整改期限。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到会企业代表讲解了开展规范清理转供电收费工作的政策背景,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转供电清理收费清理工作,优化赢商环境,使用户充分享受到降费红利。

会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及物业服务主体要对2018年4月1日、5月1日、9月1日三次降价以及2019年4月1日、7月1日两次降价执行情况逐次清理,确保每次执行到位。自8月10日起,各执收主体如仍不执行明码标价、不执行目录电价标准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曝光。各房地产企业要对房地产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是否一套一标、标示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标明已售房源、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是否是实际成交价、代收代办收费是否表明消费者自愿选择、是否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房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的情况开展自查,对经提醒仍存在问题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希望各参会企业充分认识到做好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政策要求、时间要求,把各项工作推进到位,落地落实,共同形成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合力,激发市场内生动力,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 责任编辑:王堂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