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十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十文[2019]20号
2016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广大劳动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岗位,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十堰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劳动者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市委、市政府决定,明延鹏等69名同志为“十堰市劳动模范”,罗丹等30名同志为“十堰市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扬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奋斗姿态,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业绩。同时,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劳动者、建设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劳动者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4月28日
十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