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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开出禁鞭首张罚单 男子限鞭区放鞭被罚500元

时间:2019-01-23 09:5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季栋 特约记者 潘成涛 唐锐 实习生 瞿歌 报道:因违反禁鞭令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21日,竹溪县公安局开出禁鞭令实施后首张罚单,当事人被罚款500元。

21日19时许,竹溪县禁鞭办第二查控组接群众举报称,城关镇后坝村有人放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汤某家院内遍布鞭炮纸屑。李某(汤某的女婿)承认是他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汤某居住地属竹溪县规定的烟花爆竹限放区。当日是汤某70岁生日,李某就买来烟花爆竹燃放。随后,李某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竹溪县在县城重点建成区实施全面禁鞭、在县城规划区其他区域实施限鞭。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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