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白天燕 报道:两男子无视禁烟规定,在网吧上网时吸烟,网管发现后劝阻无果,后被检查消防安全的人民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发现,二人专注于游戏拒不配合民警调查。23日,这两名男子因在网吧吸烟被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人民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派出所附近一家网吧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香烟味。经查看,在网吧一卡座发现两名上网男子面前放着烟盒和打火机,当即要求两名男子提供身份证核查身份信息,但两名男子专注于玩游戏,拒不配合民警调查且不承认吸烟。
随后,民警查看网吧监控,证实两名男子上网时吸烟,网管发现后上前制止,但两名男子不予理睬,继续若无其事地吸烟。
经查,吸烟男子是33岁的小强(化名)和27岁的小明(化名),两人都称知道十堰在创文,网吧内禁烟,也看到了网吧内张贴的禁烟标识,但烟瘾难耐就吸了。
在派出所内,民警对小强和小明进行了思想教育,二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23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分别给予二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