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刘自翔 报道: “十堰市环保局、十堰市公安交管局敬告:您的车牌号为鄂AXXXXX的机动车,在东环路十堰东高速出口往市区方向,经道路排气遥感检测为超标排放车辆,请立即检修……”日前,市公安交管部门首次通过手机短信以及十堰交警微信平台,对首批路检超标的29台车辆予以信息提醒告知。
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柯彬介绍,这是我市探索创新机动车尾气管理模式所采取的新举措之一,旨在增强我市机动车尾气执法监管能力,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底开始,市环保与公安交管部门正式联合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抽查执法行动,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重点包括在本市辖区内行驶的在用机动车:重点检查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通过环保定期检验的老旧机动车辆,违规闯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
对经告知后未按要求进行维修处理至达标排放,再次抽检发现为遥感检测高排放车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