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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创文热点问题⑤]十堰多部门加大力度治理“僵尸车”

时间:2018-08-13 09:4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毅 报道: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市多个部门开展了“僵尸车”整治行动,但一些小区和路段依然存在长期“霸道”的“僵尸车”。记者获悉,我市多个部门将加大对“僵尸车”的整治力度,携手治理这一顽疾。

上月,本报对城区小区的“僵尸车”进行了第四次回访,发现不少小区依然存在着“僵尸车”,有的车辆在一个地方“霸占”10多年,还有的占用了消防通道。对此,许多居民反映强烈。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多个部门对“僵尸车”开展过整治活动,但整治效果无法长期坚持下去。

针对这一顽疾,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局安排专班配合辖区交管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在3个月的时间里协助交管部门拖移、暂扣违停摩托车、电动车900余辆次,清理僵尸摩托车、电动车300余辆。下一步,该局将积极督导创文秩序专项工作专班,配合交管、房管部门对各区域的“僵尸车”依法进行清理。

对于长期在小区占道的“僵尸车”,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7月,该局按照创文工作要求,组成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市公安交管部门和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物业企业托管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了一次排查清理,清理整治小区内“僵尸车”57辆。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市创文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物业托管小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本小区内的车辆,长时间停放的,要求车主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洁或进行遮蔽处理;对外来车辆或者车主长期无法联系的,进行拍照取证,报请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确认,通知车主挪车;对逾期未挪车或无人认领的车辆,报请市公安交管部门或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拖移。

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将按照2017年市创文办制定出台的“僵尸车管理办法”,开展好主次干道停放的“僵尸车”的清理;配合街办社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开展好背街小巷、人行道停放的“僵尸车”的清理;对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房管局相关部门做好清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办社区做好通知、清移,街办社区、房管局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机动车信息查询服务。对无法通知、通知后拒不自行清移的,由街办社区、房管局固定证据,张贴公告后,具备拖移条件的,可以联合交管部门予以强制拖移。对单位内部停放的“僵尸车”,由各单位自行拖移。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