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50189辆(其中汽车6378辆,摩托车43811辆)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具体车牌号请下载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50189辆(其中汽车6378辆,摩托车43811辆)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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