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据新华社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王琪
“培训机构说我买的课程已过期,现在既不能上课,也不能退费。”近日,市民赵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他此前在一家培训机构购买了二级建造师培训课程,今年想继续听课,对方表示,报名后两年内有效,赵先生的课程已过期。对此,赵先生认为,对方没有尽到及时提醒义务,将他购买的课程以作废的方式处理并不合理。
2300元购买的课程因过期引争议
赵先生告诉记者,2023年10月,他在城区一家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花费2300元购买了二级建造师培训课程。他在线上听了一段时间课后,因其他原因没有继续学习,也没有参加线下培训。2025年10月,他想继续把课程学完,却发现线上课程已经无法学习。
“培训机构之前没说过这个课程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后来我发现课程学不了,问对方才知道已过有效期。”赵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该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杨女士。杨女士表示:“我们在开课前已经给赵先生说过,课程有两年有效期,开课时也通知让他来上课,后来他一直没来,考试时也通知他了,他也没去。现在两年有效期已过,我们对赵先生的服务已经终止。如果赵先生想继续上课,课程费用可以优惠。”
对于这位负责人的说法,赵先生提出,没有按时上课,难道不应该往后延期吗?对方表示,如果是因为其他不可抗力或是培训机构原因导致课程无法正常进行,确实可以往后延期,但出现缺课的情况是赵先生自己的原因造成的,现在已经超过有效期,这个结果只能由赵先生承担。
“当时我缴费的时候,只有付款记录和发票,没有签协议。”赵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去上课,对方应该及时提醒他,并主动告知有效期,而对方并没有这样做,他一直以为剩余的课程随时可以上。出现这样的结果,赵先生认为不该由他单方面承担责任,商家也负有一定责任。
目前,双方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律师:关键在于培训机构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对此,记者采访了湖北起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博。王博表示,处理此类纠纷,首先应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依据。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则需要看培训机构在宣传资料、收费单据中是否对课程有效期等关键条款作出明确告知。
虽然培训机构主张已履行开课、考试等通知义务,但就“课程设有两年有效期”这一对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培训机构负有法定的提示与说明义务。若培训机构未能举证证明已通过显著方式(如单独告知、书面确认等)履行该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
如果培训机构能够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而赵先生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参与学习与考试,则可能被视为自愿放弃合同权利,要求退款的主张可能难以获得支持。
如果培训机构无法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致使消费者对课程有效期并未清楚了解,属于双方就课程服务期限约定不明,赵先生有权主张培训机构继续提供培训服务,或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费用。
王博提醒消费者,购买培训课程前,务必签订书面合同。要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课程有效期、服务内容、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对“有效期自动作废”“概不退费”等格式条款应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合同、缴费凭证、发票、课程宣传页面截图及与培训机构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双方约定内容与履约情况的关键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合同生效后,消费者也负有按约定时间、方式接受服务的义务。如因故无法参加,应及时与培训机构沟通协商延期或变更事宜,并保留相关证据。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应积极与培训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寻求司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