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楚网《民意直通车》
近日,有网友在秦楚网《民意直通车》发帖,询问违停驶离标准是什么?市公安交管局作出回复。
网友:8月18日18:10,本人车辆违停在南昌路至丹江路附近,接到交警劝离电话后,于18:15驶离。我于8月19收到交通技术设备记录“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的处罚通知。本人违停未超过10分钟,电话通知后立即驶离,违停驶离的标准是什么?
市公安交管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电子警察所采集到的违停照片若能够清晰显示车辆停放在明确禁止停车的路段,并且当时驾驶人并不在现场,那么这一情形便已构成违法事实。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违停劝离作为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的便民服务举措,其本身并不会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产生影响。
在执法尺度方面,我们秉持既严格又灵活的原则:在非严管路段,通常会先采取劝离措施;如果涉事路段设置了醒目的禁停标志,则无需进行劝离程序,可直接依法进行处罚。
若您对该起交通违法判定仍持有不同意见,您有权携带本人的行驶证、驾驶证以及相关申诉材料,前往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单位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