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张湾区红卫街道市民李先生(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他前往十堰农商行红卫支行提取母亲名下存款时,因无法提供“母子关系证明”等银行要求的材料,陷入“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困境。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贤维
替母亲取款,母子关系证明成“拦路虎”
4月29日,记者与李先生取得联系。李先生介绍,其母亲两年前因病昏迷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目前由父亲在家照料。近期,他整理家中物品时,发现母亲昏迷前在十堰农商行开立的存折中有一笔存款,遂前往该行红卫支行办理取款业务,希望取出存款用于母亲后续治疗费用。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他不清楚存折密码,根据相关规定,若要代取其母亲账户内存款,必须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或者提供近3个月其母亲住院诊疗证明,以证明亲属关系。
李先生告诉记者,按照银行的要求,他致电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民警告诉他,由于其户口早年已迁出,与母亲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按照现行规定,无法为其开具母子关系证明。
无奈之下,李先生想到父亲与母亲是夫妻关系,或许可以凭借夫妻关系取出存款。于是,他带着父亲拿着户口簿再次来到银行,希望银行能够允许他父亲以配偶的身份取出存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即便是户口簿能证明夫妻关系,但按照银行的规定,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账户持有人授权的代取款证明材料,因此仍无法办理取款手续。
李先生对此感到十分无奈。他表示,自己和母亲的母子关系、父亲和母亲的配偶关系都是事实,没想到取款时会遇到这么大的麻烦。他希望银行能考虑实际情况,派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他母亲的状况,对代取款流程进行灵活处理,以便他能够取出存款。
银行方表示,上门处理需要存款人意识清醒且配合完成人脸识别,像李先生母亲这样的情况,即使上门处理也无法完成取款操作。
村委会开具证明,李先生成功取出存款
记者建议李先生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尝试开具相关证明。4月30日,李先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来到村委会,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并联系数位知晓李先生家情况的村民进行核实后,为其出具加盖公章的母子关系证明。
5月14日,记者陪同李先生一起去该行红卫支行取款。银行方面在核对村委会证明、医院住院缴费记录、身份证、存折原件等材料后,按流程为李先生办理了代取款业务。
律师:市民要注意保存好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平。王亚平表示,银行要求李先生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本质是核实代理人的身份合法性,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防止出现冒领情况。虽然此事在程序上合规,但银行应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更加灵活的处理机制,为群众提供便利,让制度与人性达到平衡。
王亚平介绍,亲属关系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户口簿中登记的父母子女关系;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确认文件;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法院判决确认亲属关系的文书。
王亚平提醒,若有以上证明,银行仍拒绝代取款,可向银保监会投诉,主张银行未尽到“合理审慎义务”。市民平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身份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