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5-03-10 19:55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2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及时到我局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2024年12月事故暂扣公告车辆

事故处理大队:(28

大型汽车(1):鄂C9J668

小型汽车(4):鄂C9700A   鄂CAT318  鄂CD68695  

鄂CB225S  

摩托车(17):鄂CJR071  鄂CAZ383   鄂CMS730   鄂C3Q659  鄂C22131

鄂C39028  鄂CB2112  鄂CU6205  十堰031997  十堰048780   十堰012390

十堰073486  十堰900336  十堰S22189  十堰036652  十堰036168  襄阳LA6271

无号牌摩托车(5):车架号:HZ003111  LZ00311N1  

B00Z00221  W8299468  7100030945   

无号牌自行车(1) 

(编辑:宋楚玉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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