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5-02-08 15:30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2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及时到我局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2024年11月事故暂扣公告车辆

事故处理大队:(24

小型汽车(5):鄂A367R2   鄂C697OG  鄂CB6256  

鄂C1VJ55  鄂CGN759

摩托车(12):鄂CAT050  鄂C39992   鄂C3D091   鄂CCH511  鄂CAU015

鄂CBV108  十堰082965  十堰044020  十堰048277  十堰020858   十堰017899

十堰915676

无号牌摩托车(6):车架号:7M6A16743  895614809  Z002H311  EBD02008

Z3003N1101  F38473  

无号牌自行车(1) 

 

(编辑:宋楚玉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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