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5-02-08 15:29 来源: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2024 年12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一大队(2

摩托车(2):鄂C3V600  鄂CAF158   

大队(1

摩托车(1):鄂CR5233 

大队(4

摩托车(2):鄂CCQ758  十堰S17369

无号牌摩托车(2):车架号:LAEF6EC89D8H80625  LBPPCJLH490056148

大队(6

摩托车(4):鄂C3B606  鄂CEM943  鄂CEV735  鄂CDK905

无号牌电动车(1):电机号:D:1141379

无号牌无电机号电动车(1)  

机动大队(1)

小型汽车(1):鄂C67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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