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徐国文 通讯员 蔡明珠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冒充消防部门行骗的情况又开始出现。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商户、业主一定要增强防骗意识,及时核实。
有人冒充消防人员推销商品
汪女士在丹江口市经营一家特产店。近日,一名自称来自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刘主任”联系她,并通过微信向她出示了工作证件。
“对方称要在我这里购买35份物资,务必在当天送至水都大道消防救援站。当我向他确定电话号码和收货地址时,对方表示消防大队电话保密,不能透露,送到就行。”汪女士表示。
随后,“刘主任”向汪女士提出了另外一个采购意向:“我们大队明天有几百人进行培训,需要自热米饭,你那有没有卖的?”
汪女士表示,本地没有自热米饭供应商,“刘主任”便给她推送微信,让她添加好友,并表示对方有他们所需要的自热米饭。汪女士按照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让汪女士添加工厂老板的微信。经过3次辗转添加微信,汪女士感觉情况不对,随后向当地消防部门询问。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核实证件后发现,“刘主任”提供的证件明显为假证,且当地消防部门也没有“刘主任”这个人。得到明确回复后,汪女士感慨地说:“还好留了个心眼,没有上当。”
无独有偶,12月19日,丹江口市一所学校负责人收到微信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是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宣传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学校组织师生、家长观看所谓的安全教育视频,并向其推销消防宣传海报。该负责人立即向消防部门求证,经核实发现,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并无此人也从未推销过宣传海报。
常用诈骗方式有6种
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近年来,不法分子假借消防名义行骗案例屡见不鲜,常见的诈骗方式有以下6种。
一是借免费培训为名,以诈骗手段高价推销劣质产品;二是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三是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检查,以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四是冒充消防部门采购物资诈骗;五是传真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让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将培训费汇入私人账户;六是打着“消防安全”的旗号收取“押金”,声称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全额退款。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商户、业主一定要增强防骗意识,若遇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消防部门核实,并拨打110报警,并对诈骗过程进行电话录音或现场录像,留下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