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3-12-04 17:29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3 年10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一大队(5

摩托车(3):鄂CAM399  鄂CAS986  鄂C90719

无号牌摩托车(2):车架号:LBBPEJ6P5GBD26253   214056

 

大队(2

小型汽车(1):鄂CHX669  

摩托车(1):豫RE1R22   

 

大队(7

重型货车(1):鄂FE3717

小型汽车(1):鄂CCL158    

摩托车(1):鄂CNG295  

无号牌摩托车(4):车架号:01842  D:0018906  1015619  546424  

 

四大队(5)

小型汽车(2):鄂C576Z6  鄂FCW507  

摩托车(2):鄂CUH098  鄂CD0137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D:04858

 

大队(1

摩托车(1):鄂FPL666    

机动大队(2)

小型汽车(1):鄂C2090Y

摩托车(1):鄂CS2129

(编辑:李强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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