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在寿康永乐超市看到,生鲜区已安装上白色照明灯。从12月1日起,“生鲜灯”将禁止使用,否则最高罚款3万元。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城区已有部分超市和菜市场摘掉“生鲜灯”,换上没有颜色的白炽灯。图/记者王琪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王琪 报道:在超市、菜场买菜时,不少市民会发现使用“生鲜灯”照射的猪肉和生鲜仿佛添加了“美颜”效果,显得格外新鲜,回家一看却发现并不“养眼”。从12月1日起,这种“生鲜灯”将禁止使用,否则最高罚款3万元。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城区已有部分超市和菜市场摘掉“生鲜灯”,换上没有颜色的白炽灯。
新规:“生鲜灯”下月起将禁用
“生鲜灯”常见于菜市场、超市、生鲜店,通过让灯光颜色或色温更偏向某种特定食材需要的颜色来吸引顾客,给食材做“美颜”。红色灯让鲜肉看起来红润多汁,绿色灯给人以充满活力之感,多用于蔬果,蓝色灯多用于海鲜类商品销售,虽然让食品更诱人,却容易让消费者受迷惑,购买时的“美丽外表”一拿回家就变了样。
今年12月1日起,更新后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81号令)中关于禁用“生鲜灯”的规定将开始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办法》第三十八条)。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印发《关于开展“生鲜灯”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业态,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
探访:部分超市和菜市场已摘掉“生鲜灯”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几家商超和农贸市场,发现有部分超市和商家已经将“生鲜灯”摘掉,换上没有颜色的白光灯。
在朝阳路一家商超,顶部的灯全部采用白光灯。而在鲜肉区,上方的射灯是白光,在柜台里面加装了“暖光”灯管,从侧面将鲜肉的颜色照射得更加诱人。在隔壁牛羊肉和土猪肉的冰柜里,没有使用任何带颜色的灯,全部使用的是白色射灯。

东岳市场熟食区仍用“生鲜灯”。
在东岳市场鲜肉区,只有一两家摊位上是与众不同的“紫红色”,其他商铺都是正常的白色或者微黄色。“我们从10月份开始就换上白色的灯。”一家农村土猪肉店的老板说,他们店铺使用的是白色加微黄色的射灯,猪肉显现出本来的颜色。隔壁几家牛羊肉摊位也没有使用“生鲜灯”,只有一家鲜肉店仍在使用红紫色的“生鲜灯”。记者观察发现,除了鲜肉区,熟食区使用“生鲜灯”的现象较为普遍。
“‘生鲜灯’换成普通的灯,肉新不新鲜,一看就知道了,挺好的。”正在东岳市场挑选鲜肉的市民吴女士说。
22日晚,记者在老虎沟农贸市场看到,市场一楼的鲜肉店全部使用的是白色或者暖黄色灯光,二楼集中的鲜肉区仍在使用“生鲜灯”。二楼一名鲜肉店老板说:“市场管理方已通知要更换‘生鲜灯’,我们已经购买了符合标准的灯具,等12月1日统一更换。”
在万得福超市,顶部都是统一的白光灯,在鲜肉、冷藏肉、熟食等柜台专区,虽然上方加装有灯具,但是无一例外都是白光灯。据超市负责人介绍,2020年1月超市重新装修完对外开放后,一直使用的是这种灯。该负责人说,超市在装修时请专业人员安装灯具,目前整个超市没有一盏“生鲜灯”。
寿康永乐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部分门店内的“生鲜灯”已经陆续摘下,后期将全部更换为符合标准的照明灯。

寿康永乐鲜肉区使用的是白色照明灯。
调查:不少商家称售卖的是新国标“生鲜灯”
在人民路一家五金店内,老板表示之前的“生鲜灯”已经卖不动了,最近符合国家标准的“生鲜灯”卖得很好。记者看到,该款灯具外壳是红色或白色,里面由数个小灯珠组成,可悬挂安装在摊位上方,直射商品。该灯打开后仍会改变食物颜色,照射出来的是偏白光。
记者在一电商平台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不少商家打出新国标、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及市场灯光要求、还原食物本来颜色要求等广告。还有些商品图片中标注了显色指数和色温范围,其单价大多在20元到100元之间。
当问及这些新国标“生鲜灯”有无检测报告时,一位商家客服表示有检测报告,并且完全符合新国标。这些灯具光色不同,大多以白光和暖光为主,不再是以前的红色、蓝色、绿色,看起来会自然很多。记者在商品介绍视频里看到,该款灯在照射物品时,物品颜色会发生轻微改变,但直视灯光时,照射出来的是白光。
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几位售卖灯具的商家,他们均表示目前售卖的是新国标“生鲜灯”,并且有检测报告,如不符合标准可直接退款。
监管部门:持续劝导商家使用符合标准的照明灯
对此,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81号令来看,其中并没有“生鲜灯”这一概念。“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并不是一个标准的规范称呼。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以是不是叫“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根据它有没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如果生鲜市场光照条件较差,比较黑暗,必须照明,使用正常的灯具是可以的。
离新规实施已不到10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会持续劝导商家更换符合标准的照明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