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吴涛 宋建彬 谭兆声 报道:8月15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正式成立。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办公,主要担负全市范围内污染土壤,破坏、污染饮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等八大职责。

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污染土壤,破坏、污染饮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协助开展水污染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负责侦办涉嫌阻挠、妨碍及证据难以收集的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案件;参加生态环境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生态环境犯罪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负责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成立后,将建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长工作联动机制,实行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信息共享、违法案件定期移交、定期沟通、会商协调机制。
目前,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办公(茅箭区滨河巷4-A电信大楼背后)。举报联系电话:1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