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报道:5月23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凡提供线索找到失信被执行人郭光华的,可获得5000元现金奖励。
据了解,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责令被执行人郭光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郭光华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显示,今年51岁的郭光华系武当山人。涉及案件的执行标的总额为33万元,此外还包括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且真实有效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首先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供郭光华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对于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下落的举报人,可联系茅箭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办理领取悬赏金事宜;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知道被悬赏对象郭光华下落,或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市民,均可联系茅箭区人民法院秦法官,联系电话:0719-8472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