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幸福广厦千万间——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述

时间:2022-10-12 07:11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位于中岳路沿线的常隆安置小区。记者 刘旻 摄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闵波 实习生 付杉

一套适用的房子、一个温暖的家,是很多住房困难家庭真切而朴实的梦想。随着十堰一批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落成,越来越多住房困难家庭住进新房,实现“住有所居”,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大幅提升。

情系民生群众喜圆安居梦

4月12日,城区2022年首批公租房进行摇号配租,提供配租房源293套,177户居民现场摇到房号。

“来十堰两年了,一直租房子住。现在终于有了稳定的住处,感谢党和政府。”外省来堰务工人员任鹏飞摇到福泽青城二室房源后难掩喜悦之情。

今年6月,城区第二期公租房摇号,提供配租房源236套。9月27日,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发布城区第三期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提供配租房源209套。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关乎民生、关乎民心。众多家庭梦想成真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幸福的责任与担当。

十堰住房保障工作起步于2007年,起步阶段主要以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政府主导建设经济适用房和投资建设廉租房为主。随后几年,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居民保障需求,十堰开始通过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建设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并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

目前,十堰基本形成了以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城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今年,省政府将十堰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十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十堰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阳光操作让群众住得安心

保障性住房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分配是关键,管理是考验。

十堰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用制度办好事、管好人,把房子分配给最需要的人。拟定并出台了20多个规范性文件,涵盖保障房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与协作配合、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与申请审核程序、销售与配租办法、后期服务措施、骗购骗租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置措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

为适应新形势,十堰两次提高廉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多次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取消一部分限制性条件,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退役军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予以安排。

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质量监管,使保障房建设成为廉政工程、优质示范工程。已建成的锦绣南山经济适用房项目荣获“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工程项目”等殊荣。

在经济适用房摇号销售中,十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及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申购户代表现场监督,由申购户代表进行摇号操作,摇号结果即时显示,最终结果在新闻媒体和销售现场公示。

在廉租房配租管理上,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困难程度、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评分,评分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申请人按得分高低依次选择房号。

在公租房租赁管理上,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配租,市公证处全程监督,摇号配租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

推行人性化服务管理,根据低收入群众的实际状况,降低租金标准、物业费标准,使低收入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保障对象档案资料进行更新管理,整合房管、公安、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信息资源,通过走访调查和定期入户调查核实等方式,及时清理收入水平和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

加大对骗租骗购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将真正需要保障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提升品质“忧居”变“优居”

楼房“穿衣”,“容颜”靓了;管网更换,“血管”通了;路面整修,出行便利了;设施完善,小区变美了……今年以来,城区改造老旧小区87个,惠及居民17061户。曾经“老旧乱”的小区经过改造,“面子”光鲜亮丽、“里子”内涵丰富,实现“颜值”“气质”双提升。

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让居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红利。“十二五”以来,十堰已累计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资金51.99亿元,涉及保障性住房27.27万户。

现阶段,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十堰顺应群众期待,着力提高住房设计和建设水平,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要。

在项目建设选位布局上,十堰始终坚持交通便利、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区最好的地段用于公租房项目建设。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城市、城镇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统筹规划,将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学校、医疗、商业网点等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解决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等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改善的是住房,凝聚的是民心。十堰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