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王琪 报道:“电费去年是0.697元一度,年前涨了一次,年后又涨了一次,上个月已经涨到0.82元一度了,这样合理吗?”近日,在北京北路开蛋糕店的饶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饶先生介绍,因为开的是蛋糕店,用电量较大,此前0.697元一度时,他的店每个月要交6000多元的电费,“这几年生意不好做,电费涨价后,每个月要多交近700元的电费,对门店来说压力很大。”
对此,记者采访到供电部门,五堰供电服务站工作人员江先生回应:“饶先生所使用的转供电,是由物业公司转交电费给供电公司。商业用电的电价同油价差不多,是会上下浮动的,这是根据发电成本来调整的。比如我们上个月的电价是0.75元一度,而这个月电价是0.663元一度。市民如果对电价有疑问,可以下载网上国网 APP,在上面绑定用户信息就可以查到用电情况和每个月的电价。”
“按照供电部门的说法,上个月电费是0.75元一度,物业公司为什么收的是0.82元一度?”饶先生质疑道。
随后,记者采访到饶先生商铺所属的京华物业公司的一位韩姓负责人,他回应:“每个月收取的电费都是根据供电公司的电价调整的,因为总表到分表之间有损耗,我们每个月会在电费的基础上收取一定的电损费用,但电损费用不超过电费的7%。此前有商户质疑此事,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调查过,我们也给了相应的说明。如果商户对此事还有疑问,可直接到我们办公室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