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秦洪涛 报道:“不知道楼上的哪个业主扔了一块石头,把我家阳光房的玻璃砸坏了。”24日上午,家住东风大道南山小区226栋1单元的市民姚女士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24日下午,记者来到姚女士家看到,该栋楼为6层的居民楼,旁边的花坛里还留有破碎的玻璃。据姚女士介绍,22日上午一早,自己跟老公一起出门了,中午12时50分左右到家后,发现阳光房的顶棚玻璃被一块石头砸破了,随后,姚女士便向记者展示了砸坏玻璃的“罪魁祸首”,一个约1.5公斤重的石头。为了预防再次发生高空抛物以及雨水天气,目前,姚女士已经在破损处放置了一个钢网并在上方加盖了一个塑料板子。

“屋外屋内都是碎玻璃,在屋外还发现了一个破损的不锈钢茶缸。”姚女士说,事发后,也挨家挨户向楼上的业主询问过此事,但是没有人承认,据5楼的一位老爷爷说,中午12时20分左右,自己正在看电视时,听到了外面“嘭”的一声。“当时幸亏家里没有人,否则后果不敢想象,我现在并不是要求高空抛物者赔偿损失,而是最起码事情发生后,应该有一个说法。”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所属的十堰市润联物业公司陈家岗物业办,据一位魏姓负责人介绍,接到业主的反映后,到现场查看情况后,由于该处并没有安装仰拍摄像头,没办法找到高空抛物的人,已建议业主报警处理了,同时物业也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姚女士表示,自己当天已经选择报警了,民警出警后也走访了楼上的居民,但并未发现高空抛物者。“今天询问的结果是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姚女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