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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直播|楼上供暖管破裂 楼下邻居家遭殃 物业这样回复

时间:2021-12-23 10:0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张女士家的阳台天花板被水泡花开裂。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见习记者 张蒙强 报道: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人民公园对面路北小区8号楼6楼业主家的供暖水管破裂漏水,导致她家墙面被泡花、开裂。

20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张女士家看到,阳台位置的天花板墙面因水浸泡变得发黄,并且有开裂现象。据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介绍,房子是去年上半年才装修的,墙面都很新。12月10日早上8时左右,他们发现天花板有漏水现象,墙面被泡得变色开裂。事发后,他们及时联系物业进行维修,同时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却遭到物业与楼上业主来回推脱。

“我姐夫当时和楼上的业主通了电话,对方却说这个事他不管,我拍的漏水视频和照片他也不看。他人不在十堰,让我姐夫去找物业,态度很不好。”张先生有些生气地说,事发已有10天了,楼上的业主依旧没有出面,自己找物业却被告知不归他们管。

记者拨打楼上业主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供暖水管发生破裂的地方是在6楼业主家中,属于业主自己负责的区域,物业负责的是公共区域。我也通知6楼的业主了,让他回来和5楼的业主商量一下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对此,湖北豪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军表示,作为楼上楼下住户,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纠纷。楼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凭报告要求楼上住户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楼上住户主张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楼上住户不配合,楼下的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