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秦洪涛 报道:11月30日上午,市民罗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自己是劳务派遣工,现在所工作的公司要与他签订正式合同,要求罗先生到劳务派遣公司开具一个离职证明,可劳务派遣公司要收取500元的“转正费”才能开证明,这让罗先生很不解。
罗先生介绍,2020年,他在招聘会上结识了十堰市常青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公司”)的业务经理王先生,随后与常青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被派遣到现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工作。由于工作表现优异,乙方告知罗先生今年11月份可以为其办理正式的用工合同,但需要到劳务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罗先生听到消息后非常开心,第二天便到劳务公司开证明,可工作人员告知他需缴纳500元的转正费才能办理离职证明,罗先生一听有些蒙,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觉得不合理。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提前解约需要交违约金或者明确需要缴纳的费用,我愿意交这个钱,可现在让我不明不白交500块钱,我觉得非常不合理。”罗先生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常青公司业务经理王先生,据王先生介绍,罗先生是8月份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员工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告知书,临时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违约方。考虑到为员工减轻负担,他们第一时间与乙方取得了联系,由于两家是合作单位,劳务公司提出由乙方补偿一部分损失,但乙方回复,公司没有这方面的支出项目,不能补偿。
“可能由于公司人员对相关费用名称、费用明细解释不到位,造成了这次误解。”王先生说,罗先生签订的是两年的合同,合同中有规定,劳务工一个月需缴纳40元的服务费,由于缴纳管理费时间不足24个月,罗先生只需缴纳完剩余9个月、总共360元的服务费就可以办理离职证明。
记者将沟通结果告知罗先生后,11月30日下午,罗先生来到劳务公司。王先生表示,如果当天开具离职证明,罗先生需缴纳合同约定的剩余360元的服务费,但考虑到罗先生的实际情况,只需缴纳200元就可开离职证明;如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告知书,一个月之后会给罗先生免费提供离职证明。
“希望一个月后能不花钱顺利拿到离职证明。”罗先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