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任杨 报道:记者2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依托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工作站)建设,结合我市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市民政局特出台《通知》。
《通知》指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推进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措施,整合资源,推动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同步建设、交叉服务、专业互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主抓、社会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了具体措施:统一挂牌,联合推进。结合社工站建设情况,联合同步推进未保站建设,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合署办公,已建成的社工站加挂未保工作站牌子,格式为“十堰市**县**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样式与社工站牌保持一致。
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加大投入,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 有制度、有活动)建设未保工作站。未保工作站人员配置采取“1 + 1 +N”形式,即“1名站长+ 1名副站长(工作人员)+多名志愿者”,其中站长由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担任。有条件地区要积极争取落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交通、通讯补贴。省级财政下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补助"资金和疫情防控结余捐赠款可用于未保工作站开展儿童类服务项目。社工站要积极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通过引入社工专业力量,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未保工作站要积极参与社工站开展的各类儿童服务项目、社工活动,共同培育发展儿重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覆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据介绍,未保工作站的工作职责为,未保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儿童主任管理,做好选拔、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做好强制报告、转介帮扶等事项。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负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协调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救助、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未保工作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推进计划,加强资金统筹,引导社会参与。要着力化解推进难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宣传工作成效,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未保工作站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