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国文 报道: “快两年了,用人单位拖欠我的4000多元工资还没拿到。我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竟然把公司注销了,我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了他的烦心事。
李先生介绍,2018年3月他到十堰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房屋设计相关工作。2019年9月,由于公司多次拖欠工资,他选择离职。“当时虽然离职了,但是手上还有一个工地没有完工,公司让我继续干,称尚未发放的工资在这个工地结束后一起发放。”
李先生告诉记者,同年11月,最后的工地完工,他向公司索要拖欠的4000余元工资,但对方一直拖延。
2020年12月,李先生向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寻求帮助。“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调查发现,该公司除了拖欠我的工资,社保也没有给我缴过,并且在劳动仲裁期间,该公司还注销了。”李先生说,他现在给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打电话,对方要么不接,要么就是推脱。
随后,记者拨打了十堰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称未拖欠李先生的工资。记者又联系了十堰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财务工作人员黄女士,黄女士则表示:“李先生工资没有结清是由于工地的尾款尚未支付给企业,待工地支付尾款后会支付李先生应得的工资。”
“我和最后一个工地的业主联系了,对方称工地尾款已经结清。”李先生拿出一张《工地完结证明》,大概内容为工地款项已结清,不存在任何款项纠纷,甲方为工地业主,乙方为十堰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盖有公司公章,落款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此外,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告知书,告知书上写着:“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李先生投诉后,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为李先生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且用人单位的确未为李先生缴纳社保,致使其社保权益受损。但由于2021年2月该公司注销了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导致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无法进行,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多次与十堰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商未果。”
针对李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他告诉记者,无论企业是否注销,李先生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因为企业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可申请相关补偿。针对企业未缴纳社保问题,李先生可向人社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