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报道:按照市委统一部署,4月14日至16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住建局、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重点企业服务中心、十堰日报社等12家单位进驻工作动员会议。动员会上,各巡察组宣读《十堰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沈学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哲,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烨分别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市委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监督,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市委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每家单位的巡察时间为20-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各巡察组受理信访问题的起止时间以各巡察组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时发布的巡察公告为准。
相关链接:市委巡察组巡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