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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

时间:2017-06-12 11:46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为群众谋福利、为十堰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为弘扬和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全力打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体现出十堰文明交通新风尚,我们向全市人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和谐为本,礼让在先,努力构建和谐交通。

二、自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形成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

三、行人参与道路交通自觉遵守通行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马路,不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边打电话、边听音乐、边聊天过马路。

四、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乱穿马路、不违法载人,做到文明骑车。

五、乘车人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乘车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将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六、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系好安全带,不酒后驾驶,驾驶摩托车时戴好安全头盔,不闯信号灯,不随意变更车道、争道抢行,不车窗抛物、吐痰,不乱停乱放、违法鸣笛、乱用远光灯,驾车时不使用手机,遇斑马线停车礼让行人。

市民朋友们,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共同来营造、维护我市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让十堰城市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6月10日

( 责任编辑:侯爽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