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方案

    方案一为居民生活用水(简称民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吨1.10元调整为1.55元,工业、行政事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分别由目前的每吨1.43元和1.70元统一调整为1.72元,特种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吨3.21元调整为4.45元。按照此方案,民用水价每吨拟上调0.45元,工业、行政事业用水每吨拟上调0.29元,经营服务用水每吨拟上调0.02元,特种用水价格每吨拟上调1.24元。

    方案二为民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吨1.10元调整为1.57元,工业、行政事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分别由目前的每吨1.43元和1.7元统一调整为1.71元,特种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吨3.21元调整为4.45元。按照这套方案,民用水价格拟每吨上调0.47元,工业、行政事业用水每吨拟上调0.28元,经营服务用水每吨拟上调0.01元,特种用水价格拟每吨上调1.24元。

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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